夜赶集分类网公众号

夜赶集分类网公众号
扫描二维码加关注
精彩活动不错过

    • 邮箱:
    • 联系人:张律师
    • 电话: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
      • 夜赶集分类网提醒您:在签订合同之前,以各种理由收取非正规费用(押金、服装费、报名费、体检费、要求购买充值卡等)均有骗子嫌疑,请提高警惕。
  • 职位描述
我姐前几年从我这儿借了50多万元用来买房,多年过去了,她一直不还款,前些日子找她,她说再逼她就离开北京,让我永远那不到钱,这种情况下我起诉有用吗,钱能要回来吗 律师答疑:诉讼的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,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务,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。依《合同法》第74条第1款规定,权人可以撤销的务人的行为,一是放弃到期权的行为;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;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。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,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夜赶集分类网看到的,谢谢!
本文链接:https://bj.yeganji.com/information.php?id=869548

合同律师合同律师

    小贴士:该职位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,真实性、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,请仔细甄别。
 

扫描微信二维码
关注公众号